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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银川首例校车严重超载宣判
2019-07-11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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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1

    近日,由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俞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宣判,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俞某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这是银川市首例因驾驶校车严重超载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今年2月25日早8时,在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园子中心村小区门口,一辆大型普通客车被在此巡逻的交警拦截。打开车门看到客车内竟然有很多孩子,一个挨着一个挤坐在一起,有的大孩子抱着年纪较小的孩子。经查,这辆客车核载17人,实际乘载62人,且全部是幼儿,超载率为264.7%。
     经交警询问得知,驾驶人俞某某是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园子中心村喜洋洋幼儿园的园长。2017年8月俞某某购买了这辆二手客车,每天早晚各两趟到园子村、金星村、光明村等接送上幼儿园的孩子。自2018年9月幼儿园搬到园子中心村后,上学的孩子人数增加,俞某某每一趟大约能接送六、七十个孩子。但是,该车辆并非校车,俞某某也并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仅持有A2型驾驶证,俞某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大型客车从事校车业务,且严重超载,其行为不仅对被接送孩子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而且危害了公共安全。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对俞某某提起公诉,希望俞某某能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呼吁广大校车司机,应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不可心存侥幸,自觉远离超载行为。学生家长应积极配合、监督校车合法运营,不可贪图小利,保护孩子出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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